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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宁城县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宁城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3日起对宁城县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宁城县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宁城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3日
宁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机构职能

宁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主要职责
(一)    研究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三)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领域跨区域重大案件、具有重要影响复杂案件的组织协调和查处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四)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监管和执法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行业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执法文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责任制及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等规定。
(六)负责受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政府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中涉及的相关辅助工作。
(七)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及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定文化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八)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九)完成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地点 宁城县文化中心综合楼东附楼二楼
咨询电话 0476-422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