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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宁城县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宁城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3日起对宁城县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宁城县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宁城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3日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职能

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天义城区综合管理、城市规划实施执法、违法建设治理、市政公用运行管理和执法、房地产市场执法、物业管理执法、园林绿化执法、市容市貌管理和执法、卫生环境管理和执法、环境保护执法、水务执法、工商执法、食品药品执法、交通管理执法、应急管理、建设维护维修管理等十六项职责。

办公地点 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113号
咨询电话 284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