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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宁城县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宁城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3日起对宁城县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宁城县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宁城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3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宁城县司法局
案件名称 杨某某不服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行为案行政复议告知书
决定书名称 杨某某不服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行为案行政复议告知书
决定书文号 宁政复告字〔2024〕第104号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杨某某:   你因不服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收到申请材料。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于2024年11月18日向你发出《宁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书》(宁政复补字〔2024〕第104号),要求你在收到该通知书后10工作日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并告知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鉴于你逾期未补正,且未说明逾期不补正之理由,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已视你放弃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告知。 2024年12月12日
违反的法律法规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